"楊姓男子為了借款提供銀行帳戶給不明人士,卻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戶,檢察官要他認罪,說可依「簡易判決」量處,法院會從寬認定;楊以為「從寬認定」就會沒事,未料仍被判刑三月。楊不服提上訴,台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楊是被檢方引導認罪,昨天改判他無罪。律師邱顯智表示,檢方引導被告自白,聲請簡易判決的案例不少,幾乎成為檢方取供的工具,但多數被告法律素養不足,有時檢方指控的罪證不足以構成有罪判決。民眾若遇到檢方引導自白,可向法官聲請「當庭勘驗偵訊的錄影、錄音」,確保自身權益。" Tags: 1 comments 114 likes 4 shares Share this: 邱顯智 About author 大家好,我是邱顯智,洪仲丘案和關廠工人案的義務辯護律師。無論你是土生土長、還是同我一樣因為家庭與工作落腳新竹,讓我們一起為新竹市更加進步的未來而努力! 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! 為確保服務品質,如有陳情或建議,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! E-Mail:[email protected] 78248 followers 73560 likes "https://handychiu.wordpress.com/" View all posts